发展规划处/质量监督处的主要职责:教育教学督导、学院质量管理体系(ISO)的组织建立和维护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、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撰写、牵头月度考核、年度目标考核、目标责任部门等考核。
一、教育教学督导
1.组织实施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。
2.负责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队伍建设。
3.及时向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教学督导情况和信息。
4.督促有关部门和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及时纠正和预防教育教学不合格现象。
二、质量管理
1.组织建立和维护学院质量管理体系。
2.及时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、外部审核和管理评审,并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制定纠正预防措施。
3.负责学院内审员队伍管理。
4.组织有关ISO质量管理标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。
三、其他工作
1.组织学院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工作。
2.组织完成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有关数据采集工作,以及示范建设的其他工作。
3.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撰写。
4.牵头月度考核。
5.承担学院布置的内部管理改革有关文件、方案的制定工作。
6.目标责任部门考核。
7.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